温州:二手房可带押过户,调高并统一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至 100 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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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温州市出台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》。《措施》规定,在押房产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,在未解除原抵押状态下过户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时,无需先还贷解押再办理过户,可以实现带抵押房产过户转移登记和抵押权登记手续同步办理。此外,《措施》加大了对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力度,缴存职工家庭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首套住房,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20%,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家庭第二套住房,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40%。(澎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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