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辽宁弑兄案:哥哥失踪后弟弟娶嫂子为妻,八年后真相才揭开

【案件详情】

打虎亲兄弟,上阵父子兵。亲兄弟应当肝胆相照,相互扶持。2004年,辽宁的弟弟在睡梦中的一句话,揭开了哥哥失踪多年背后的秘密。


(资料图片)

案件经过

弟弟袁忠安是在安徽阜阳人。因家境贫寒,他的哥哥哥哥很早就开始四处打工。后来,哥哥娶了毛洁为妻。毛洁已经有过一段婚姻,带着和前夫所生的女儿一起嫁给了哥哥。1996年春天,哥哥带着妻女来到辽宁省普兰店的一家酱菜厂里打工。

哥哥在普兰店站稳脚跟后,弟弟便来投靠自己的哥哥,也在这家酱菜厂里打工。哥哥养成了酗酒的习惯,并且他本身就脾气暴躁,酒后便打骂妻子。弟弟看见哥哥对毛洁的殴打,内心也十分不满。毛洁长他几岁,平时对他很好,弟弟十分敬重这位嫂子。

随着时间过去,哥哥愈发变本加厉,几乎日日酗酒。到了冬天,毛洁以想回家过年为由,带着孩子离开。

而弟弟为人老实,年轻肯吃苦。在酱菜厂里勤勤恳恳的工作,收入也不低。他每次都给自己留一半,另外一半交给哥哥。但哥哥家里人口多,用钱地方多,弟弟时常借钱给哥哥,前前后后累计有3000元。在毛洁走后,他本就厌弃自己的哥哥,就想回老家,便向哥哥索要之前借走的钱。

可哥哥死活不给他,并且还数落他。弟弟本就有怨气,两个就开始吵了起来,随后兄弟二人扭打了起来。可弟弟到底是年轻小伙,哥哥被他压在了地上,弟弟摸起一把斧头,砸向了自己的哥哥。

事情结束后,他才发现自己将亲哥哥杀害了。他知道自己做出了事,想自杀,可又想到了毛洁和他哥哥的孩子。弟弟想和她们做个道别。

当他回到老家时才知道,原来毛洁准备和自己的哥哥离婚。将错就错之下,弟弟谎称哥哥失踪了。一年后,法院自动判毛洁与哥哥离婚。弟弟知道嫂子一人带孩子不容易,便又回到辽宁打工,将钱寄给了她。1998年,弟弟回到安徽求娶毛洁。

2004年,哥哥的小儿子因思念父亲,要求去之前的出租屋看看。但是,在看完出租屋后,弟弟做了噩梦,梦见自己的哥哥要自己偿命,他惊呼出声。

毛洁听到后,叫醒了他。弟弟不愿隐瞒,将真相告诉了毛洁。两年后,毛洁到普兰店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,弟弟被抓捕。

以案释法

兄弟二人反目成仇,弟弟冲动之下将哥哥杀害。由于内心的罪恶感和自己的良知,弟弟选择伏法,这件案子终于在2006年终结。

弟弟因为内心的愤恨,与哥哥扭打,最后用斧头杀害了他,构成了故意杀人罪。案件虽然发生在1996年,弟弟于2006年被逮捕,并没有超过二十年的追诉期。

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。在本案中,从主观上看,弟弟一开始并没有想杀害自己哥哥的心理,只是想要回自己的钱,但是哥哥的讥讽和无赖,激起了他内心的愤怒。

在二人扭打过程中,他已经将哥哥按在了地上,但是当他摸到斧头时还是砸向了哥哥,说明他明知手中的斧头会导致哥哥的死亡结果,却仍然这样做了,尽管是脑子一热,仍可认定为是故意。

从客观方面看,弟弟用斧子殴打哥哥,造成了哥哥的死亡结果,是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表现。弟弟作为一个精神正常的成年人,具备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,应当为自己杀害哥哥的行为负责。

而毛洁在得知真相后,在两年后报警,从法律上看,没有构成窝藏包庇罪。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条规定,窝藏、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、财物,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。

弟弟杀害了自己的哥哥,毛洁应当知道弟弟已经构成了犯罪。毛洁没有选择继续隐瞒,也没有帮助弟弟逃匿,在两年后选择了报警,警方这才将弟弟逮捕。因此,并未构成窝藏、包庇罪。

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了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。从本案看,弟弟并不是蓄谋已久想要杀害自己的哥哥,也没有采取极其残忍的手段,只是在殴打的过程中,用斧头砸向了哥哥。并且,事后,他也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,想要自杀了断自己。可以看出,弟弟主观恶性小,情节较轻,量刑应当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。

弟弟被逮捕后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,并且在警方审理的过程中,悔罪态度好。弟弟认罪认罚的态度,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一个标准。最终,法院根据弟弟的主观恶性、杀人手法以及认罪认罚的态度,判处他五年有期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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